(一)依據教育育部體育署109年3月27日臺教體署全(一)字第1090010920號函辦理。
(二)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3月25日新聞稿辦理。(附件一)
(三)考量集會活動人數眾多,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,具有高度傳播風險,自即日起,「室內超過100人以上」、「室外超過500人以上」之活動,請參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前揭新聞稿建議辦理,以減低群聚感染風險。
(四)至於室內100人以下或室外500人以下活動,請依據「『COVID-19(武漢肺炎)』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」(附件二)提供之「能否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」、「活動空間之通風換氣情況」、「活動參加者之間的距離」、「活動期間參加者為固定位置或不固定位置」、「活動持續時間」及「活動期間可否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」等6項指標進行風險評估(附件三),若經評估活動性質具有較高風險,建議延期或取消辦理。
(五)請密切掌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相關資訊,適時調整相關防疫措施。